杨建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永葆司法为民情怀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言行一致祛“四风”。思想决定行动,认识指导实践。对照焦裕禄同志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逐一“照镜子”,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弘扬新风正气。以今年省高院确定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突出规范重点,推进严格司法。加强审判管理,在全院范围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影响司法公正的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焦裕禄同志的为民情怀,焦裕禄同志的艰苦奋斗,焦裕禄同志的真抓实干,焦裕禄同志的敢于担当,焦裕禄同志的清正廉洁,所有这些精神特质,要深学细照。在紧扣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同时,要始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公平正义为抓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教育引导法官干警走出法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走访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做群众心中的好法官和知心人。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踏实静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学习焦裕禄同志始终以事业为生命的寄托,以工作为最大的乐趣,心无旁骛抓审判抓质效抓司法为民,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学习焦裕禄同志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人民利益为先,乐于吃苦、甘于吃亏,把焦裕禄精神这一历久弥新的崇高精神,在司法领域发扬光大。坚持和发扬我院一贯倡导并保持的马锡五审判作风,以已建成的法官工作室和联系点为前沿阵地,深化审判“五进”、坚持携卷下乡、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延伸审判工作领域,要求法官干警要经常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学校等,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除县上及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的常规宣传外,要积极利用宣传咨询点、报刊、杂志、法院网、法院开放日、以案讲法、判后答疑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精神。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改革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访转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贯彻好立案登记制及新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施行工作。积极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落实好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坚持从法院工作的特点及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将“行为有依据,职责有分工,考核有标准,奖惩凭实绩”作为评价考核部门及法官干警工作业绩的标准。在上报各类数据、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时要实打实,祛除水分,不做表面文章。正确理性看待各种考核的名次,切实发挥考核名次作为“体检表”、“指挥棒”的作用,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确保公平正义。焦裕禄精神无不深刻契合司法的人民性要求,体现民心民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要求。将焦裕禄精神照进司法实践,教育引导法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良知,确保法官干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守住纪律法律底线红线,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确保程序公平,实体公正,统一类案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健全和落实冤假错案有效预防、依法复查、及时纠正工作。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担责”的原则,在追究办案责任的同时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一案双查”。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牢记责任担当。干部就要干事,领导就是责任。焦裕禄为改变兰考面貌,发出了“苦战三五年,不达目的,死不瞑目”的誓言,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奇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强化“朝受命、夕饮冰”的事业心,“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稳定,切实担负起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重任。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勤恳尽责,争创一流。对在全县范围具有一定影响的事关民生、事关发展、事关稳定的影响大,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具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必须敢于担当,就要依法受理、依法审理并依法执行,不能为图一时稳定和安逸就一推了事,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同时面对新媒体时代,对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对法院审判案件不实的宣传报道,甚至发展为舆论压倒审判之势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敢于担当,不为乱象、舆论、谣言所左右,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依法执行,公正办案,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合法权益。真负职位之责,敢尽为民之责,善担干事之责,努力在推动工作中提升思想境界、展现人生价值。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要廉洁司法。“公生明,廉生威”。廉洁奉公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为政底线,它事关人民法院队伍整体形象,事关司法公信力。正如有人提出改善办公条件时,焦裕禄告诫说“坐在破椅子上不能革命吗?”“灾区面貌没有改变,还大量吃着国家统销粮,群众生活很困难。富丽堂皇的事,不但不能做,就是连想也很危险。”无意中听说儿子“看白戏”就教育儿子不能搞特殊化,并亲自主持起草了领导干部“十不准”文件。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牢牢守住党性原则“防线”,廉洁自律底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治院,筑牢制度篱笆,切实将”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落到实处。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确定中层述职述廉、要求干警廉洁自律承诺、编发廉政提醒短信、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干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初。严于律己,清白为官,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清清白白“小写”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