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副院长张其富赴安康法院检查量刑规范化工作

17.04.2015  14:16
        陕西法院网讯    按照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部署要求,要切实抓好全省基层法院量刑活动的司法规范,准确评估全省量刑规范化实行情况,4月14日至15日,省法院副院长张其富带领刑三庭庭长杨明德一行前往安康,召开了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并对安康市两级法院就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张其富副院长首先在安康中院听取了安康两级法院自2014年6月以来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征求了大家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省法院刑三庭庭长杨明德就量刑规范工作进行了指导,尤青副庭长对大家提出的适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就一些错误的理解及适用进行了纠正。

        张其富副院长强调,开展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是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省刑事法官自觉规范量刑活动,不断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安康市两级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不足之处,希望安康中院进一步加强指导,两级法院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安康中院副院长冯康表示,安康中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安康中院近期将举办一次量刑规范化专题培训,除全体刑事法官之外,还将邀请全市检察院、公安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参加,以促进安康市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月15日,张其富副院长一行先后去汉滨、石泉法院进行了检查,调阅了两个法院2014年6月1日以来刑事生效案件的案卷,与基层审判人员就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听取了刑事法官、检察官及辩护律师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座谈中,刑事法官、检察官及辩护律师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实行量刑规范化,有效规范了审判人员的量刑活动,增加了量刑的透明度及公开度,杜绝了量刑的随意化、情绪化,量刑逐步精细化,量刑更加均衡,判决的公信力得到提高,刑事案件的服判息诉率上升。参会人员希望能够扩大适用罪名,继续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