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确保春节期间廉洁过节

27.01.2015  19:04

提高认识 强化措施 确保春节期间廉洁过节

近日, 宝鸡市粮食局党组以宝市粮党发〔2015〕2号下发文关于确保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纠正“四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通知要求,作为坚持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严肃政治纪律、严肃组织纪律、严肃廉政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肃生活纪律的具体内容,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