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农业部强调城镇建设不得侵占基本农田
导读: 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
记者获悉,1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两部委联合部署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基本思路为,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1月5日上午,两部委在北京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或占用。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此次会议得到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汪洋的重要批示,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分别讲话,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目前,我国共有14个试点城市将先行开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其中包括北京、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西安。根据工作计划,2016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014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两份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部署,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先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始,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有序推进。
在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方面,此次两部委联合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强调要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确保“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切实落到实处: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