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女子当庭撕毁吞吃证据 妨碍诉讼拘留又罚款
近日,山阳法院在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因一时情绪激动,当庭撕毁吞吃原告提供的原始借据,严重妨害了诉讼秩序,法庭当即对其采取拘留、罚款制裁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被告泪流满面,当庭致歉悔过,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张润山与张继辉二人相邻而居,关系一直要好。张继辉因生意周转在张润山手中借取2万元现金,并出具了借条。孰料,张继辉突发疾病离世。其妻徐桂花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孩子刚上初中。对邻居家的变故,张润山看在眼里,打心底也很同情和怜悯,于是他决定,自己暂时经济不是很紧张,张继辉生前的债务就暂不提说。可谁知,一年过去了,两家人经常见面,双方若无其事的相处着,张继辉的妻子徐桂花只字未提还款的事情,当张润山忍不住提起其夫生前借款的事时,徐桂花表示自己毫不知情,且不认可,并认为,其夫去世一年多,张润山此时才提起,对借条的真实性很是怀疑。张润山当初的一番好意不备理解,徐桂花也不领情,于是张润山找到了所在村组的村调委会从中斡旋,但终因双方对借款事实的认识差异,无法达成调解,两方的矛盾越来越深。张润山有苦难辩,无奈便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法官深入基层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做了走访和了解,然后“背对背”进行了调解,但矛盾关键都聚焦在了借条的真假上,被告对借条不认可但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笔迹鉴定,因基本事实产生争议致使案件无法调解,法院即按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依然为是否发生借款事实争执不下,质证中被告徐桂花坚持要核对借条原件,可谁知原件到手之后,被告竟将其撕毁并吞入口中。被告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但解决不了纠纷,其行为已违反了法庭纪律,妨碍了诉讼,其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拘留的决定当场宣布后,被告这才醒悟,悔恨不已,承认了借条上的名字系其丈夫所写,且丈夫生前有一账本,对该笔借款也有记载,因账本对自己不利,所以一直未向法院提交。被告当场表示愿意归还借款,但因经济原因希望原告宽限分两次偿还。原告也表示自己打官司为的是一个“理”字,只要被告讲道理,实事求是,分期偿还其没有意见,毕竟双方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也理解被告目前的实际困难,更不愿意看见两家人为一点借款闹得村中沸沸扬扬。最终原告表示只要都本着良心做人,自已乐意与邻修好,至此案件得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