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六区中考录取工作结束 高中之间不得借读

08.08.2015  09:40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实习生邰豪赵丽辉)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中考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四区三县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也将在8月10日前陆续结束。西安市教育局明确,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经过集中录取和征集志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已完成。按照西安市中考招生规定,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生录取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所有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全市所有学校的高一新生(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和外地户籍学生)都要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所有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建立高一新生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受自行流动的学生,更不得私自招收学生。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生”之规定,西安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按照“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服现役等特殊情况,须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学校临时学习的,符合条件的外地(西安以外)学生确需在西安临时借读者,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从2013年起,我省已经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生学费标准,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借读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