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录取高职生按高校新生办理贷款

27.05.2015  06:01
核心提示: 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省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高职院校的考生,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高校新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办理。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我省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高职院校的考生,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高校新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办理。

省教育厅明确,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 陕西 籍在校大学生及高考录取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今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为7月1日至7月底,新生申请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30日,均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