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我与国税20年”征文活动的启事

16.07.2015  19:49

 

今年是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20周年。20年来,在征纳双方的共同推动下,税收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年时光流逝,多少国税人将他们的青春奉献给了税收事业;20载风雨兼程,千千万万个纳税人依法诚信履行纳税义务,与国税共成长。为纪念这一国计民生影响重大而深远的国家税收体制改革,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组织开展“我与国税20年” 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和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

二、征文内容

征集作品要求真人真事,以身边见闻为切入点,既可讲述令人难忘的税收故事,也可追忆非同寻常的感受和经历;既可谈税制改革对生活的影响,也可写税制改革20年对社会的贡献;既可以从企业的角度谈感受,也可以从税收的角度谈体会;既可以情节打动人,也可以思辨启迪人;既可是悠扬的抒情小调,也可是朴实的口述实录。请你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畅谈自己的耳闻目睹,抒发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盼,展望未来。

三、征文要求

征文体裁不限,可为散文、随笔、日记、精短纪实文学、微小说等。要求叙事清晰,行文流畅,文字生动,内容应结合个人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记录与国税共同成长20年间难以忘怀的故事,抒发真挚情感,传播积极、健康、向上的正能量,最大限度发挥文学作品的感召力、渗透力和传播力。应征作品题目自定,要求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

四、征文时间

征文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五、征文评奖

征文邀请系统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奖项评定,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金分别为3000、2000、1000、500元。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

六、参与方式

本次征文只接收电子稿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所有来稿请在文头注明“我与国税20年”征文,并在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电子邮箱、邮编、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文澍伟

联系电话:029-87617153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