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东受邀陕西省律师协会纪念《陕西律师》杂志创刊30周年座谈会活动

13.10.2015  10:05

9月28日,陕西省律师协会在西安隆重举办了纪念《陕西律师》杂志创刊30周年座谈会。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厅机关党委书记张东、厅律公处处长田永康、《中国律师》杂志社编辑部主任高凌燕、《政法天地》、《人民检察(陕西版)》、《三秦审判》等杂志社领导受邀出席座谈会,省律协副会长姚子奇主持会议。



陕西律师》杂志是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陕西省司法厅主管,陕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经陕西省出版局批准发行的内部交流刊物。创刊30年来,一直以推进行业繁荣,宣扬律师形象为己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塑造鲜明的办刊风格,刊物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陕西律师》被全国律协评为十大优秀会刊,办刊工作取得较大成果,已经成为我省律师重要的宣传阵地和舆论平台,对推动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本次座谈会以“回眸30年谱写新华章”为主题。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陕西律师》创刊30年以来的杂志实物展览和领导、嘉宾为《陕西律师》所写的题词。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题词:“担当社会正义,推进法治建设”;中国作协副主席、省作协名誉主席、全国著名作家陈忠实题词祝贺:“弘扬法治文化,宣传行业先锋”,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孔德勤、省律协会长赵黎明等律协领导也均题词祝贺。

张东在致辞中,对《陕西律师》创刊以来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与鼓舞。他指出,《陕西律师》杂志的30年,既是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的30年,又是辉煌灿烂、硕果累累的30年,对进一步办好会刊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坚持舆论导向,把握正确办刊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动摇,胸怀全局、把握大势,守好阵地、服务律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传递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弘扬律师价值观,为我省律师业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撑和精神动力;要突出法律特色,体现律师行业特点,要立足于法律专业舞台,彰显法治精神,弘扬法律文化,为律师业务工作的不断创新提供宽阔的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服务广大会员,准确反映律师心声,要坚持以宣传律师、服务律师、发展律师、彰显律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会刊办成我省律师行业的标志会刊;要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前进步伐,要提高办刊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努力在新媒体建设上出招发力。

赵黎明在致辞中,对省律协会刊30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给予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进一步推进我省律师宣传工作在新形势下向更高层次迈进,从找准会刊定位、明确办刊思路、加强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三个层面提出了意见。高凌燕对《陕西律师》30华诞表示热烈祝贺,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刊物质量谈了自己的看法,希望今后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省律协秘书长种贵兴对《陕西律师》杂志创刊30年的历程予以回顾,总结了办刊经验,介绍了编辑部工作流程,同时指出会刊所面临的机遇挑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随后,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张东,厅律公处处长田永康,省律协会长赵黎明,省律协副会长窦醒亚分别为《陕西律师》杂志首批特约撰稿人颁发了聘书。《陕西律师》首批特约撰稿人共4名,分别是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占平,陕西省档案局资料室副调研员缪平均,陕西正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丰收,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惠。

最后,与会人员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会刊办刊水平、推动行业宣传文化创新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陕西省律师协会第四届会长,《陕西律师》老编辑代表梁胜国追忆了30年前会刊创刊的经过,由衷表达了对《陕西律师》的热爱之情,鼓励编辑部人员认真敬业继续办好会刊;《三秦审判》编辑马小莉建议搭建公检法系统内刊合作平台,各方互通有无,共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大家纷纷发言,畅谈了对法治建设及《陕西律师》的美好期许,发表了很多很有见地的真知灼见,座谈会轻松愉快,气氛活跃热烈,达到了预期目的。(党昭)

来源:省律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