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法院:由“纸上批案”到“亲自审案”

23.06.2015  18:15
        陕西法院网讯    6月16日上午,志丹法院杏河法庭,一起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纠纷案在历经数小时的调解后现场得以调解结案,案件承办法官正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武。“想不到法院院长亲自为我审案,以为会闹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了”原告王某在庭后激动地说着。这是今年以来该院院长带头办结的第6起案件。

        院领导办案制度让院领导重拾法槌,从过去的“纸上批案”,到穿上法袍亲自审案;从过去埋头于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到专注于以审判业务为中心的业务钻研;从过去办公室坐着等待接访,到主动深入办案一线调查案件、积极走访。

        志丹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的新风尚,一是使院领导法官角色得以重新归位,可以及时发现审判及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难点以及薄弱环节,更好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二是为即将开始的司法改革工作积累更多的经验;三是充分调动广大法官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深钻办案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广大法官的办案热情,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志丹法院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以审判质量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院领导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能,把院领导的工作重点从行政管理和案件审批转移到亲自办理案件的示范作用上来。今年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志丹县人民法院院领导亲自办案制度》,规定了每位院领导每年要带头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提倡带头办理典型和重大疑难案件。截止6月18日,志丹法院院长、副院长共承办和参与办理各类案件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