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雾霾成因 别忘环保腐败

08.12.2014  11:36

      曹林

      雾霾已经成为笼罩在城市上空和人们心头驱之不去的阴影,只能在苦中作乐中等风来。每逢重度雾霾,网友都会喷发出巨大的幽默才华,生产无数拿雾霾取乐的段子。比如这个:一记者街头采访:“大娘,你觉得雾霾给你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没有?” 大娘说:“你先看清楚,我是你大爷!”

  段子可以让被雾霾所困的人们乐一乐,但背后沉重的现实却无法回避,尤其看到这条新闻时,更乐不起来了。《经济参考报》最新报道称:多地环保腐败窝案频发,执法者成违法者保护伞—近日,江苏句容、浙江海盐、安徽、广东等环保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被检察机关查处,有的在环保测评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环境执法“吃拿卡要”, 有的向企业通风报信,与违法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造成了大面积土地被损毁、主要河道被污染,大量尾气超标车辆上道通行。

  报道披露的事实不仅让公众触目惊心,更让公众愤怒。总结雾霾成困时,相关部门将大大小小的原因都归纳了,汽车尾气、工业污染、工地扬尘、农民焚烧秸杆、外地吹来的、大气静稳没风、路边烧烤,甚至连老百姓做饭烧菜产生油烟之类微不足道的原因都谈了,但是回避这个很重要的原因:环保部门腐败和不作为使环保法律得不到执行,一批环保庸官贪官使中央致力于“留住APEC蓝”、“向雾霾开战”的措施得不到推行。

  经常有环保官员抱怨环保执法的“尴尬”,认为手中无权,也缺乏法律保障。可中国的环境执法缺法吗?不缺,今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实际上是一次对环保部门的扩权。比如,加大了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建立了“按日计罚”制度,上不封顶,可以罚得倾家荡产;同时,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在金融、信贷、证券等方面增加污染违法成本,并增加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

  可这种硬法如果缺少执行,环保部门在执法实践中不去把它们激活,就形同虚设。已从北京环保局新闻发言人位置上退休的大V“巴松狼王”就发微博追问:一有法通过免不了雀跃,说这是进步,有法总比没法强。其实真不然,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法,有真不如没有。

  中央对雾霾的铁腕治理史无前例,自上而下对“APEC蓝”的强调更见治霾决心,可为什么总让人有“无解”的悲观和消极呢?看到纪委部门公布的环保领域反腐成绩单,看到一些地方官员是怎么消极地执行中央政策,怎么把环保执法权当成谋权工具,怎么与违法排污企业结成利益同盟,就明白了为什么无论高层多么重视、法律多么给力、舆论多么施压、治霾措施多么多,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的症结。

  也许,比治霾更重要的是治官,治环保领域的贪官,治环保部门不作为的庸官。不仅仅是等风来,更要刮一场反腐治庸风暴来吹散雾霾。令人欣慰的是,高层决策者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近来两项措施就是指向这个矛头。一是中央巡视组进驻环保部,要求盯住重点人和事。另一项举措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相关地方政府领导人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治好官才能治好霾,亡羊补牢不为晚。

 

(责任编辑:李国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