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镇居民患大病花费超万元就能报销
西安城镇居民患大病花钱1万元以上的部分,就可按照比例享受大病报销。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合规票据,都可报销。报销窗口设在全市各区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经办处。
调整起付线 让更多城镇居民受益
为让城乡居民摆脱大病致贫的困境,西安、宝鸡、延安、汉中4市于去年开始在陕西省率先试点大病保险。经过一年试点,参与此次大病保险工作的西安市发改委、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决定,今年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
“经过去年一年试点,我们发现城镇居民报销费用与新农合报销费用相比少了很多,受益人数也少于新农合参保人数。这次调低了城镇居民的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是想让更多城镇居民享受政策,获得医疗补贴。”西安市相关部门负责医改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投保费用提高 城乡居民都涨了5元
西安市的大病保险由政府补贴与大病基金划拨实现投保,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任何保费,只要正常缴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合规费用就能报销。
今年,政府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投保费用,城镇居民大病投保从原来的人均15元,提高至20元;农村居民投保从原来的25元,提高至30元。
今年对于农村新农合参保居民的大病报销起付线没有做调整,仍为8000元,就是说,参加新农合居民在大病报销时,自付部分须在8000元以上方可报销。
今年产生的大病费用均按新政策报销
从今年10月中下旬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低的政策才明确,那此前已经办过报销手续的人,他们的费用是按什么标准报销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初开始,由于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正在研究和制定中,经办单位只收取了居民的报销票据,并没有实际兑付报销的费用。10月中下旬,新的政策明确后,便开始了兑付工作。很多年初就提交了报销票据的居民,目前才开始陆续领取到报销的费用。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所花的大病费用中,只要是合规票据,均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
据悉,只要是今年产生的大病费用,居民可最晚到2015年3月31日提交资料申请报销。
特别提醒 10种情况大病保险不报销
西安市大病保险中所称的大病,是指10种情况以外的所有大病。这10种情况包括:
■门诊和急诊门诊。
■未经医保部门批准,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
■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医疗。
■在零售药店购药。
■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
■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城镇基本医保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
■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
■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范围中明确不予支付的项目。也就是说,除上述病情以外,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记者 付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