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食品小作坊这些要求要做到
07.04.2016 04:28
本文来源: 三秦网
读者张先生:我想创业开一个食品小作坊,请问“三小”条例实施后,有哪些基本的准入要求?
答:《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地方特色或者传统工艺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销售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按照《 陕西 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加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二)具有与所生产加工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贮存、运输、防污染、废水处理、垃圾存放、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或设备;
(三)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应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脱落,并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要求;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使用获证产品;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生产区与生活区有效隔离,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等一同存放、运输;
(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六)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并可追溯;
(七)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食品添加剂应专区(或柜)存放、专人管理,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有符合标准的专用称量工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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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