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指导意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企业研发机构将实现“四个全覆盖”
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各类要素资源聚集的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创新体系,两化融合指数排名力争进入全国前十,区域创新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实现企业研发机构“四个全覆盖”,即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钢铁企业全覆盖。
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5%以上
意见明确了全省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大中型工业企业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90%。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4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000家。研发人员占就业人员比重达到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
把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打造万亿元石化产业
实施万亿元产业培育壮大计划,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打造培育成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改造提升钢铁产业,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石化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万亿元石化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新型显示、生物医药、通用航空、高端装备等一批特色优势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推进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和专用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柔性制造单元、精密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装备创新研制。实施机器人替代计划,到2020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0000台。
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等内容纳入市、县(市、区)年度考核指标
意见提出,支持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普遍实施技术改造。把企业是否建立研发机构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条件。自2017年预算年度起,对未建立研发机构或未达到研发机构认定办法要求的企业,省、市、县(市、区)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加快出台并积极落实相关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的优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政策。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质量领先名牌产品直接申请列入河北省鼓励同质同价优先使用本省名优特新产品推荐目录。省财政整合设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市、县(市、区)风险补偿资金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建立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拥有率、创新质量效益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创新政策的宣传落实等评价内容,纳入市、县(市、区)年度考核指标,每年组织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