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委市政府印发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2.10.2015  11:39
 

  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对全面实施普法宣传规划、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法治商洛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部署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平安法治商洛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坚持服务保障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创新工作机制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全市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市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幸福商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化各层次法治创建,着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全方位融入法治元素,努力提升普法工作成效。扎实落实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变普法软任务为考核硬指标。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际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板块式”普法工作。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完善专(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实践引领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和内涵,助推法治商洛建设。建立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模拟法庭、现场教学、法律知识问答等普法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意见强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任务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提高工作保障水平,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顺利推进。(曹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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