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专家:“乙类乙管”后不可放松警惕 这些个人防护措施要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如何做好个人防护?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给出具体指导。对此,记者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叶峰,就群众关心的话题予以解读。
记者:有人说“乙类乙管”就可以放松了,进入到公共场所也可以不戴口罩,那么在“乙类乙管”之后,是否还需要强调个人防护?
叶峰:当前全球大流行尚未结束,疫情走向仍有不确定性。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新冠疫情仍保持着高于普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退出,更加强调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公众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但其仍然是传染病,人们仍然应该做好个人防护,不可抱有“早阳早好”的错误心态。
当前,部分地区已经迎来了第一波新冠病毒感染峰值的冲击,还有更多地区正在严阵以待,同时也是流感等其他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时期,目前正值元旦假期,春节也即将来临,人员往来频繁,流动性大,增加了新冠病毒感染、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风险,大家更要加强个人防护,认真履行好个人健康责任。
记者:日常应该做好哪些防护?
叶峰:日常生活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手卫生。
记者: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在防护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
叶峰:当前,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是医疗服务的重点人群,他们的健康牵动着每个家庭的心。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做好以下防护:
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2.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
3.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4.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5.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记者:新冠病毒感染者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叶峰:新冠绝不是感冒,大家不要掉以轻心,感染恢复期间,坚持做好以下个人防护:
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3.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5.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使用常规家用清洁产品并按说明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超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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