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与我厅联合督办金堆城钼业污染事件
12月10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副主任张军,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智华、总工程师李豫海专程赴华县对金堆城钼业有限公司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督办,要求渭南、商洛两市政府、两市环保部门、金堆城钼业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处置力量,加快处置进度,确保用最短时间将污染水体消灭在汶峪河。
据了解,12月8日,位于华县的金堆城钼业有限公司矿冶分公司发生露天矿废石场淋溶水泄漏污染事件,污染水体进入汶峪河并流入商洛市洛南县境内。渭南市、商洛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紧急组织拦截污染水体,采用筑坝拦截、生石灰消解、活性炭吸附等措施降低污染浓度,事件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
张军一行先后现场查看了污染水体源头废石场、拦截工程、引流工程以及循环处理工程现场,现场了解水质监测情况,组织召开了渭南、商洛两市政府,两市环保部门,省有色集团参加的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前期处置工作汇报和水质最新监测情况汇报。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后续处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张军在座谈会上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张高丽副总理、环保部陈吉宁部长、翟青副部长关于此次事件的重要批示。他指出,事件发生后,两市和企业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一些影响处置工作进展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他强调,有关方面要结合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两市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尽快优化整体处置方案,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监测和指导。一要尽快截源,确保把污染团控制在汶峪河;二要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为处置提供决策支持;三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全面做好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四要及时报送处置工作信息,向社会发布处置工作情况;五要密切关注舆情,做好释疑解惑,维护社会稳定。
张智华副厅长在会上要求两市政府和企业要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领导批示和环保部要求,高度重视本次事件处置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在最短时间,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处置进度,决不能让污染团流出汶峪河。他强调企业要牢记社会责任,必须把处置方案做扎实、做细致,加快工程施工,把污染水体全收集、全处理的临时工程变为永久工程,强化淋溶水处理长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渭南市环保局要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加大监测力量,必要时请省环境监测站进行指导和支援,并定期加强企业长效措施的检查;省环境执法局要在加强现场督办的同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处置信息上下传递。
渭南市副市长高洁及省有色集团负责人一同检查并参加汇报会。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