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加大电话“黑卡”检查惩处力度

17.09.2015  10:56

 

近期,我局对各公司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专项行动开始,我省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工作方案及时制定,责任部门明确清晰;按要求取消了人工录入方式,采取了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在5月10前向签约社会渠道配发了统一授权标识牌;实体渠道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已基本配备到位,其中陕西移动、陕西联通还从8月25日起停止了手机APP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的方式;通过向用户发送短信、限制部分业务、加大宣传力度与公安机关配合等方式加强了非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陕西电信集团单位用户数共计360万个(移动电话和固话),尚未进行实名补录83.9万个(移动电话和固话),陕西移动集团单位用户数共计14.46万个,尚未进行实名补录10.03万个,陕西联通集团客户总数为18.6万户,尚未进行实名补录3.4万户;加大了对地市分公司落实电话“黑卡”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规定的地市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相关人员采取了扣罚绩效、通报批评等措施。截止目前,陕西电信组织开展了15次渠道自查工作,并对门店授权牌发放及悬挂情况进行检查,陕西移动对全省6800家各类营销渠道进行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了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绩效等处理措施,陕西联通对全省200家各类营销渠道进行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地市分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了扣罚绩效、予以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措施,累计处理地市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11人次,渠道经理20人次,终止合作社会渠道4家;陕西铁通将电话用实名登记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月度绩效管理中进行考核,对未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的营销渠道,扣罚200元。 8月27日至28日,我局对阎良、高陵、周至、户县地区各基础电信企业自有营业厅、合作渠道、社会渠道等共计72个网点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发现阎良、高陵、户县地区各基础电信企业对自有营业厅和社会代理渠道管理不严,未进行人证一致核验,用户使用他人身份证即向用户出售可使用的电话卡,甚至在阎良电信、高陵电信自有营业厅也存在上述违规行为。 针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强调,电话“黑卡”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已进入最后关键阶段,各公司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要求。对于下一步工作,我局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9月23日前将书面情况报我局;二是针对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规定的地市分公司,各省公司要坚决实施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屡次出现违规、严重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规定的地市分公司,各省公司要对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三是加快非实名老用户,特别是集团客户补登记工作,确保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对各类营销渠道的管理,特别是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验要求,对不能严格落实实名制规定的社会营销渠道,要坚决予以清退取缔;五是从9月1日起,各公司不得委托未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的社会营销渠道办理电话用户入网手续。                                                                                               (杨兴武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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