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一季度5大欠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顾荣)19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公布2019年第一季度欠薪典型案例。
北京弘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9年1月12日至1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弘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城DK-5项目户内装修工程(三标段)务工期间,存在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经立案调查,北京弘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任成茂,共计拖欠147名劳动者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工资4110708元。经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法定程序责令支付,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2019年1月25日,长安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长安分局。
陕西顺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9年1月24日,西安市蓝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陕西顺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37名劳动者工资总计46.84万元。蓝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1月28日向陕西顺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次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理决定书,以上法律文书期满后,陕西顺通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其所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9年1月31日,西安市蓝田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蓝田县公安局。
西安碑林健和堂中医医院拖欠劳动报酬案:2018年12月24日,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碑林健和堂中医医院拖欠李焕琴、纪文英等24名员工工资共计240289元。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并向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内足额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截至整改期满,该单位仍未支付被拖欠员工工资。2019年1月8日,西安市碑林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
户县御泉湾假日酒店装修工程承包人李粉庚拖欠劳动报酬案:2019年1月13日,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户县御泉湾假日酒店装修工程承包人李粉庚拖欠31名劳动者工资共计37.9065万元。经立案调查,2019年1月21日10时20分,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李粉庚发送短信(因其电话无人接听),通知其2019年1月21日14时到西安市鄠邑区劳动监察大队配合处理该问题,并告知其逾期不到的责任,李粉庚并未前来配合处理该问题。2019年1月22日,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李粉庚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3日内支付31人工资共计379065元,因李粉庚本人不在现场,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文书张贴在户县御泉湾假日酒店大门口,并将文书内容以短信形式告知了李粉庚本人,李粉庚逾期未支付。2019年1月2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鄠邑分局。
魏亚平拖欠劳动报酬案:2019年1月29日,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刘小民、吴永涛、田大州等18名劳动者投诉,称在长安区太乙宫新型农村社区干活,未拿到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份工资共计813508.5元。经查,魏亚平分别与陕西省咸阳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室外排水管道工程)和鑫昌德项目部(广场给排水工程以及水电安装工程等),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9年3月6日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长人社监令字﹝2019﹞第T018号),责令魏亚平足额支付所欠劳动者工资,2019年3月13日逾期仍未支付。2019年3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长安分局。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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