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21.05.2018  11:25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西安市教育局文件

市环发〔2018〕39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环保分(县)局,各区县委宣传部,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相关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中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铁腕治霾为抓手,综合治理大气环境,全力做好渭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水源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广大青少年是美丽西安的建设者和开拓者,更是美丽西安的小主人。为了让保护环境的意识根植在孩子们心中,形成“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良好氛围,开创全市“人人爱环保,人人都是环保志愿者”的新局面,进一步提升全体市民环保意识,营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共同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锦鹏置业杯”“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是生态环境部确定的2018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中国。此次大赛以“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参赛学生以“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线索,述说、描绘和展示自己对环保的认识、亲身经历的西安市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自己或身边人为了西安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所做的努力和付出,进而彰显小作者对这座千年古都的热爱,对绿水青山美好环境的挚爱。

二、组织机构

此次大赛主办单位为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西安市龙首公共文化传播研究院,协办单位为陕西锦鹏置业有限公司。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三方共同组成,制定大赛执行方案、评奖标准,组织开展评奖、总结颁奖等活动。

三、大赛时间  

2018 年5月8日—6月5日

四、竞赛类别

大赛共分为三类:写作类、绘画类、摄影类

五、参赛对象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可自愿参赛。参赛学生组别按年级分为:小学A组(一、二、三年级),小学B组(四、五、六年级),初中组(七、八、九年级)。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参与类别,可单选,也可多选。

六、实施计划

(一)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5月8日—5月10日)

1、由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大赛通知。

2、组织小型媒体见面会或者以新闻通稿形式,向相关媒体通报大赛具体内容。

3、主办、承办、协办方分别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刊发大赛消息,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28日)

1、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老师动员有特长的学生积极参赛。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宣传部门、环保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形式,给学生讲授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宣传大赛相关事项,组织动员学生自愿参加比赛。

3、学生作品统一通过本次大赛官网:龙首文化网(www.longshou.org)上传参赛。

(三)第三阶段:审阅和评奖(5月29日——6月4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老师审阅参赛作品,评定获奖参赛者。

(四)颁奖 (6月5日)

在西安市“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仪式上,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颁奖。

七、奖项设立

(一)大赛根据作品分类、年级分组不同,每个类别的每个组均分别设立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30个。 3类3组共9个类别,共计设立一等奖27个、二等奖45个、三等奖90个、优秀奖270个。

(二)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学校)20个。

(三)大赛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个人)20个。

(四)大赛组委会根据奖项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包括由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组委会发放的奖金或奖品等)。

八、其他事项

(一)大赛所需要的资金由承办单位承担。大赛组委会不得向参赛的学生或学校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和全市相关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此次大赛。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大赛为契机,通过“小手拉大手”掀起一次广大市民关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潮,为我市环境污染攻坚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联系人:市环保局     王双瑾       电话:86787840

市委宣传部   付立杰       电话:86780692

市教育局     谢   婷       电话:86786578

附件:“锦鹏置业杯”“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实施细则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锦鹏置业杯”“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

有奖征文绘画摄影大赛实施细则

本次大赛规格高、覆盖面广、参与人数多,为了让各有关单位、学校、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大赛详细情况,特制定大赛实施细则如下:

一、大赛分类

本次赛事内容分为写作类、绘画类、摄影类,参赛者可任意选取一项或多项参赛。

二、大赛主题

此次大赛围绕“美丽大西安 我是行动者”主题,以“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线索,述说、描绘和展示自己对环保的认识、亲身经历的西安市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自己或身边人为了西安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所做的努力和付出,进而彰显小作者对这座千年古都的热爱,对绿水青山美好环境的挚爱。

    所有作品必须反映本次赛事的主题。

三、大赛分组及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的赛事内容涉及写作、绘画、摄影三大类,同时按年级进行分组。大赛总共分为以下9组:

1、写作类:

小学A组(一、二、三年级)

小学B组(四、五、六年级)

初 中 组(七、八、九年级)

2、绘画类:

小学A组(一、二、三年级)

小学B组(四、五、六年级)

初 中 组(七、八、九年级)

3、摄影类:

小学A组(一、二、三年级)

小学B组(四、五、六年级)

初 中 组(七、八、九年级)

(二)每组均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学校)20个、优秀指导老师(个人)20名。

奖品为:一等奖   价值300元的图书卡及证书

        二等奖   价值200元的图书卡及证书

        三等奖   价值100元的图书卡及证书

优秀奖   纪念品及证书

优秀组织奖   奖牌

优秀指导老师奖   价值300元的图书卡及证书

四、大赛主要时间节点

所有作品应于5月28日前提交组委会,6月4日前评出结果,6月5日颁奖。

五、参赛作品要求及提交方式

1、写作类

(1)参赛作品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作品要符合题意,立意深刻、新颖;思想健康,中心突出,有自己的生活体验,感情真切;内容丰富,结构合理,语言准确、流畅,有文采;标点正确。

(2)字数要求:小学A组400字以上,小学B组600字以上,初中组800字以上。

(3)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均要求以电子版,通过大赛官网(www.longshou.org)提交至赛事组委会。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严禁抄袭,提交大赛组委会时必须署名,同时注明所在学校、年级、班级、指导老师。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若引起版权纠纷由原作者负责。

(5)参赛作品要有指导老师姓名、对稿件的点评,点评字数不限。

(6)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2、绘画类

(1)参赛作品形式:儿童画、国画、油画。

(2)参赛作品尺寸: 8开。

(3)参赛作品能够准确反映大赛主题,且为彩色画作。

(4)每位参赛者只能提交参赛作品1幅。

(5)投稿方式:参赛作品以扫描件的方式通过大赛官网(www.longshou.org)提交至赛事组委会。参赛作品原件请邮寄至: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福利彩票大楼1503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15609259000   15802945078。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时必须署名,同时注明所在学校、年级、班级、指导老师。

(7)参赛作品须加注标题及简要说明。

(8)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3、摄影类

(1)参赛作品能够准确反映大赛主题,且为彩色照片。

(2)参赛者可以提交单幅作品1张图片,或组图作品(最多3张)。

(3)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通过大赛官网(www.longshou.org)提交,照片原图发送至大赛组委会专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时必须署名,同时注明所在学校、年级、班级。

(5)参赛作品须加注图片说明。

(6)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六、获奖作品将编印合集,公众可自愿选购。获奖作品还将在学校、社区等处及相关活动中进行集中展示、宣传。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