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次案件回访经历

11.12.2014  17:31
        今年,院里开始全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使我这位刚参加工作,且没有任何经验的执行干警,摸索着开始了一次次得案件回访。  

        刚开始回访当事人时,我非常紧张,生怕我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回答得不恰当,而导致无法收场。

        记得,在我回访得当事人中,有这样一位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是一件离婚案件中得当事人,记得当时民庭在审理这件离婚案件的时候,由于他们夫妻双方在家庭共同债务和财产分配上,他提供的证据与法官所能认定的存在很大的分歧时,他的言辞就非常激烈,不仅辱骂法官,还辱骂法院。

        在回访他时,我第一反应就是打退堂鼓。认为他肯定有一肚子的火,回访时如果他向我发飙,我该怎么处理?他如果连我一起骂,我该怎么办?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认真研读这起案件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之后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明白了当事人败诉过激的心情。因为案情比较复杂,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后,我鼓足勇气回访了他。

        果然不出所料,当我介绍完自己是法院审结庭得案件回访人员后,他的声音就开始颤抖,并排山倒海般地说了有半个小时,强烈的表达了自己不满情绪,并称要在相关部门投诉等等。当他终于给我说话的机会时,我让他稍稍平息一下情绪,然后告诉他,法院和法官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只要他能拿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就可以捍卫自己的权益。但根据他现在提供的证据显然不能排除其要承担的义务,法官按照法律法规判决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没有人可以妄加裁判。如果觉得自己证据充分且有说服力,不服法官判决的话,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寄交上诉状。

        当我向他释明可以继续行使他的诉讼权利时,他开始慢慢降低语调,向我诉说他与妻子、以及妻子家人之间得矛盾,使他失去理智,让我理解他的心情。我的解释让他明白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搜集有力的证据,通过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一味得去发火和胡搅蛮缠,这样做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对自己的身体不好,也许还会使事情向更糟的方向发展。他听了后表示以后不会再用其他方式胡搅蛮缠,最后,还对我回访中能容忍他的态度表示感谢。

        走出他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而我的这次回访居然能让他不再缠访,却是在我得意料之外。这不但让我欣慰,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动力,让我知道多数当事人因为败诉产生的抱怨与不满,只要给他们诉说的机会和耐心解释,让不懂法律的他们知道捍卫自己权益的正确途径,他们也会理解法官的工作,感受到法院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