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秋季学校收费标准

29.08.2015  09:35
 

  陕西日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2015年秋季开学在即,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8月27日联合下发我省2015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及标准。学生和家长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据了解,按照收费标准,我省公办小学、初中只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其中,代收费包括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城市小学、初中需要交课本费。城市学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两项,农村学校服务性收费只包括伙食费。物价部门要求,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另外,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其中,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因此往年出现的择校费在今年收费标准中未出现。
  此外,本学期开学,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光中学等298所学校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省物价局官网( www.snprice.gov.cn )进行查询。(记者  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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