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鼓励企业“走出去”
13.05.2015 09:5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促进我省境外投资工作,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各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
意见提出,要积极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加快制造业、服务业、农业产业“走出去”,促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国际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境外投资业务结构优化,产业国际融合度、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境外投资质量明显提升,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境外投资总量位居西部前列。
意见明确,重点鼓励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领域企业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建设研发生产基地。对民营企业实施的经营管理规范、投资效益显著的境外投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农业合作上,以非洲、中亚和东欧为重点,扶持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境外进行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投资与项目合作。
为提高办事效率,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便利化管理措施。包括实行网上核准备案模式;根据企业实际任务需要,审核审批出访人员、出访国别数和在外停留天数;积极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检验监管放行模式;出具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由审批改为备案,便利支付等。
财政支持方面,我省将设立境外发展投资基金,通过项目融资、并购贷款、内保外贷等多种金融产品支持境外投资,同时,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加强与我省企业合作,建立良性发展机制。(记者:陈艳)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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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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