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扎实推进基层宗教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宗教工作形势任务,着力破解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西安、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陵、韩城等市(区)扎实推进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广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宗教工作水平。
西安市 :五项措施推进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一是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运作模式,巩固拓展基层网络;二是明确县(区)党委、政府是本地区宗教工作责任主体,党委常委会每年要研究宗教工作、解决重要问题,乡(镇、街道)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配备宗教工作联络员;三是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签订宗教工作责任书,详细界定各层级宗教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等。对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全部挂牌管理,公开管理责任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五是把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将贯彻执行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作为衡量工作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形成宗教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渭南市 :从“学《条例》、强网络、推四进、解难题”4项重点工作入手,加强市县宗教工作。一是强化《条例》学习贯彻,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12场次,培训2000多人次,翻印新修订《条例》单行本3000本,发放《条例》张贴单559份;二是加强三级网络建设,及时更新县镇村三级网络数据,建立健全人员信息台账,目前三级网络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达到1243人;三是推进“四进”活动,制作配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50幅,国旗50面,《宪法》和宗教政策法规宣手册3000册,并指导各宗教团体积极开展“四进”活动;四是化解重点问题,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取缔了一批,规范了一批,对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秦岭北麓宗教领域乱搭乱建问题,依法依策坚决拆除,并对合法场所进行了有效规范。
榆林市 :以“四个注重”推进基层宗教工作。一是注重保护,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明确教产归属,化解个别宗教场所突出问题和矛盾,协调解决市区内穆斯林群众礼拜地点,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求;二是注重管理,出台《关于加强榆林市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夯实基层宗教工作责任;三是注重引导,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和“四进”活动,通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教风主题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注重服务,持续抓好教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将宗教团体经费补助列入财政预算,妥善解决全市宗教团体无办公场所、无经费问题。
汉中市 :注重夯实基层工作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维稳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印发《汉中民间信仰管理办法》,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全面推行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考评述职制度,先后举办全市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宗教政策法规、教义教规培训班。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救济、公益慈善事业,指导开展扶贫济困、助残义诊等10余次,累计向受灾和贫困地区捐款捐物20余万。
安康市 :扎实推进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向全市宗教界发出《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 “四进”活动倡议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活动的通知》,列支专项工作经费,对于一些偏远地区、有实际困难的场所在资金上给予保障。10月1日国庆节,安康市宗教界100余人在道教东药王殿举行升国旗仪式。安康市还组织市天主教爱国会全体教职人员和部分信教群众前往延安等革命圣地开展红色教育,为条件成熟的15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文化书屋,购置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书籍,满足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阅读需求,让“四进”活动更加贴近信教群众需要、贴近工作实际。
商洛市 :重视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政策法规不会不懂的问题。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统一发放《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出资近十万元编印6000份《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和2000份《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挂图;印发《关于发放<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的通知》,明确要求《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发放到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及自然村,挂图统一张贴在醒目重要位置。扎实开展“四进“活动,划拨专项经费,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助推“四进”活动全覆盖。
杨凌示范区 :在全区广泛开展“四进”活动,实现“四进”活动全覆盖,做到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张贴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讲经讲道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韩城市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基层宗教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学习。采取电台、网络、横幅、板报等形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发放资料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加强三级工作网络建设。约谈各镇(办)主要负责人,落实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三级网络建设,配备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2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