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Ⅳ级响应 

01.07.2015  10:36
 

  针对我省近期洪涝灾情,省政府6月30日14时紧急启动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Ⅳ级响应,副省长冯新柱带领民政、财政、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往汉中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截至6月30日9时,我省汉中、安康、宝鸡、咸阳、渭南、延安、铜川等7市28个县(区)出现洪涝灾情,灾害共造成45.1万人受灾,4人死亡、13人失踪,紧急转移安置3.4万人。农作物受灾37.89千公顷,绝收面积4.65千公顷;3400间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一般损坏房屋7000多间;直接经济损失9亿多元。 

  省民政厅已于29日下午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佛坪县,指导抗灾救灾和搜救工作,并要求各地加强应急值守,加大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危险地域群众转移,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记者:甘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