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阶梯气价”按三档收费

10.06.2015  18:46
核心提示: 6月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陕西省物价局定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揽月楼宾馆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就绪,公民对听证方案可表达意见和建议。

6月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 陕西 省物价局定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在 西安 卫星测控中心揽月楼宾馆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就绪,公民对听证方案可表达意见和建议。

听证要点 按照分档气量数据讨论两套方案

此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要点包括:我省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气户实行阶梯价格。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在对我省城市居民管道用气情况调查分析并进行重点抽样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得出分档气量相应数据,研究提出以下两套方案提交听证会讨论。

方案一: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立方米(月均55.34立方米)以下。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76-420立方米(月均23-3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1100立方米(月均55.34-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方案二:第一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36立方米(月均28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立方米(月均58.67立方米)以下;第二档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36-540立方米(月均28-4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1100立方米(月均58.67-91.67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听证焦点 不同条件用户享受不同气价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省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不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和1.5倍的比价关系确定。阶梯气价结算周期均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预付费IC卡表用户,执行阶梯气价;不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按当年实际充值金额折算的充值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

考虑到家庭人口多用气量大的实际情况,对5人(含)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每增加1人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50立方米气量基数。

为确保城镇低保人群生活不受阶梯气价影响,我省城镇低保户所有用气量一律执行第一档气价。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燃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用于居民燃气表具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我省方案其他有关规定按国家要求执行。

公民对听证方案可表达意见和建议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其中包括12名消费者、4名天然气行业经营者代表、2名省人大代表、2名省政协委员、3名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2名专家。听证人分别是省物价局副巡视员何钟、省物价局综合调控处调研员李运生、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袁大峰。

据悉,省物价局按听证程序规定于6月10日将听证会议通知及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公民对《陕西省阶梯气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送省物价局。

地址:西安市新政省政府大院省物价局

邮编:710006

电话:87291486 87294426 87292517(传真)

本报记者 赵丽莉

附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

魏和平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蔡 刚 安康市消费者协会

张明辉 陕西瑞博律师事务所

宁艳丽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李全利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卫荣辉 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宋 方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

樊德信 西安亚西光电仪器厂

曹 静 延安市消费者协会

柴晓君 陕西西岳律师事务所

刘生峰 榆林市工商局

陈文龙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二)经营者

林铭荣 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风广科 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李晓林 延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雷广波 西安泾渭工业园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三)省人大代表

安芳玲 西安市公交二公司职工

李亚荣 陕西省高陵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四)省政协委员

冷 梦 省作家协会副主席、省艺术研究所艺术创作中心主任

郭育文 省地方税务局基金处副处长

(五)政府相关部门

闫录慧 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调研员

孙国权 省财政厅综合处副处长

党祥祥 省住建厅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科员

(六)专家

田高良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务系主任

安立仁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教授

四、听证人名单

何 钟 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李运生 省物价局综合调控处调研员

袁大峰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