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检查

27.07.2015  08:58
 

  为促进我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7月20日至8月30日,省民政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检查。 

  检查工作以县(市、区)民政局自查,设区市检查,省厅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婚姻登记机关是否独立办公,结(离)婚登记是否分室办理,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设置是否合理,设备设施是否完备;婚姻登记过程中是否存在越权登记、强制婚检、增设条件及存档材料是否齐全、声明书填写是否规范、登记档案中“监誓人”、“登记员”签名处是否按照规定签名,走访查看婚姻证书签名情况;新设乡镇婚姻登记处(点)场所建设、规章制度、人员配备、配发设备使用、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家庭咨询、颁证工作开展情况。有无利用咨询、颁证仪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照相、摄像服务;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是否准确完整,年度录入任务完成情况。(记者:甘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