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村医收入将逐步提高

17.11.2014  10:04
 

  记者从近日省卫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采取四大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收入。 

  其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村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每年补助款1万元;其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款由过去的每人30元提高到每人35元;其三,村医公共卫生服务量由过去40%提高到48%;其四,村医诊疗人次费由5元提高至10元,同时对落实“签约服务”的村医,按所在村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口数量,每人再增加4元签约服务费。这些措施将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确保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逐步提高。(记者:车喜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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