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省综治委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以深化“特殊人群帮扶行动”为抓手,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省安置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仅4人,远低于全国水平,99.9%以上人员实现了正常回归,工作亮点受到《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关注,上了头版头条。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成绩斐然。
一是市级新航驿站全面投入使用。省司法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向10个地市拨付新航驿站建设补贴经费500万元,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解决了各地在设施建设方面的燃眉之急,保证了技能培训、“三无”人员临时安置等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截止2015年底,全省已建成县(区)新航中途之家43个,企业认证的基地134家,形成了以各地新航中途之家为依托,社会企业为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网络布局。
二是重点人员三级衔接全面铺开。省厅在认真做好服刑人员网上信息核查衔接的基础上,建立了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试行机制,明确了监所和市、县安置帮教基地职责任务,确定了宝鸡、咸阳两个试点地区,推动了重点人员无缝化衔接,减少了脱管、漏管现象。今年以来,全省网上衔接刑满释放人员9968人,试点地区衔接重点人员17人,衔接率99.8%,帮教率93.8%,安置率88.7%,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历史最低。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全面完成。省厅对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对7517名刑释解矫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各地紧紧围绕社会经济、企业用工的现实需要,根据学员自身特长、文化程度等,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全省共拨付培训经费436万元,已使用4010925元,使用率92%,节余349075元,协调督促监狱、戒毒部门和各市司法局对14226名服刑、强戒、安帮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已有12910人取得了技能证书,获证率达91.21%,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培训任务。
同时,各地市与当地人社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建立联合招聘制度,并利用职业介绍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多渠道为学员提供就业机会。目前,全省已培训持证学员就业率达到97.6%,其中,推荐就业36%,自主择业61.6%。
来源:厅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