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慢不得 领导要负责 我省环境信访问题办结198件

11.12.2016  14:05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环保督察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解决,跟踪督促检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给中央督察组和社会、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此次环保督察行动中,一旦发生问题等不得、慢不得,必须“斩立决”。针对群众投诉的榆林市府谷县老高川镇顺坦煤矿,采煤之后皮带机输送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风机、装载机等机器噪声特别大的问题,府谷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6日,该煤矿已将露天筛分设施及筒仓输煤栈桥漏煤口拆除;12月7日,完成了传输皮带封闭和场地面煤清理工作。

  环境污染了,到底该谁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陕西以来,雷厉风行的“问责风暴”给地方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带来一次思想上的环保“洗礼”。经调查,咸阳市泾阳县兴隆镇白王宗沟村3组西鑫鑫源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厂外运输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且擅自扩建未报批环评手续。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泾阳县委、县政府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加大路面洒水保洁频次,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拟处以罚款126万元。泾阳纪委部门责令兴隆镇镇长做书面检查,对兴隆镇武装部部长诫勉谈话,对负有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的宗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全镇通报批评,对监管责任人泾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诫勉谈话。

  目前,各地已经办结公布环境信访问题198件。其中西安92件、宝鸡15件、咸阳31件、铜川2件、渭南22件、延安4件、榆林8件、安康6件、商洛7件、西咸新区8件、韩城3件。各地办理中共取缔企业31家,责令整改49家,查封17家,限产停产24家,立案处罚62家,罚款654.71万元,约谈65人,问责196人,移交司法9人。另外,办结的198件环境信访问题中,也发现27件经调查投诉问题不属实或线索无法查证。省信访督办组建议广大市民进行环境问题投诉时,说清楚时间、地点、污染类型等基本要素,以便受理查处。记者 王睿文晨 通讯员 余一丛 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