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四次文化馆评估上等级数量大幅增长

26.05.2016  10:33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5〕125号)的要求,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指导精神,经过自评、初评、预评和复评工作,我省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现已全面完成,文化馆上等级数量占全省文化馆总数的82.4%,比2011年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增长25.8%。

      此次全省119个文化(群艺)馆中的108个参加了评估,占总数的90.8%,其中省级艺术馆1个,副省级群众艺术馆1个,地市级群众艺术馆7个,县区级文化馆99个。11个馆因新馆建设或搬迁等各方面原因未参加此次评估。这次评估我省共有98个文化馆上等级,其中确定一、二、三级馆占全省文化(群艺)馆总数分别为:16.8%、27.7%、37.8%。

通过评估,我们发现,近年来,全省各级文化馆能够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任务和目标,提高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需求,充分利用了现有馆舍和资源开展百姓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了百姓精神文化生活。在公益性场馆免费开放工作中,许多文化馆能够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抓好服务、阵地建设,努力实现文化馆基本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做到“无障碍、零门槛”。服务内容丰富且形式新颖,逐步从单一的服务模式向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发展跨越,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形式、更多内容的免费服务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此次我省第四次文化馆评估上等级数量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一是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馆建设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和人才保障,有效将文化馆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部分市县新建了文化馆,均能达到上等级标准。特别是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安市户县文化馆、延安市安塞县文化馆、延安市宜川县文化馆等,此次评估从无等级直接评定为一级。二是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先进县创建为抓手,把文化馆上等级作为示范区和文化先进县创建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文化馆建设加快步伐。三是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各级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四是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的制度化、经常化,也为各级文化馆储备了一批懂文化、爱文化的文艺人才,使得各级文化馆业务队伍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通过评估,在看到了我省文化馆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经费投入相对偏低、数字文化服务能力相对滞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基本服务项目建设亟待增强、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仍需提高。今后,我省的文化馆事业发展目标是实现业务建设规范化、服务手段多样化和管理方式科学化,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稳步发展,为我省建设文化强省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