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优秀等次,位列全国第二

23.01.2015  13:15

  日前,环保部公布2014年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我省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二,获得优秀等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宣教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环保部从2014年开始,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分别从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宣传、生态文明教育、宣教效果及特色创新五个大项及若干子项,对各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量化考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绩效评估工作,既是对宣教工作特色和经验的充分展示,也是对宣教工作实际成效的客观反映。此次绩效评估工作,由环保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妇联和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并综合评定,最终结果在全国范围予以公布。

  近年来,我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环保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环保工作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开拓创新,勇于实践,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在各级领导层面生态文明理论学习、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加大环保宣传、积极引导环境新闻舆论、广泛拓展公众参与、丰富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利用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