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17.08.2015 08:2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决定在神木县大柳塔镇、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汉滨区恒口示范区(恒口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为期5年,动态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旨在通过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试点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要素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实力较强、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的镇级市,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记者:陈艳 通讯员:马蓉)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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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5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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