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家企业环境违法被查处 或将“按日计罚”

18.03.2015  12:37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首批违法的10家企业。

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段昌锋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督促企业环境整改,保证环境达标。

    今年1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而在近段时间,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我省有1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今天(3月17日),省环保厅将这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向社会公布,并分别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止建设、高限处罚等措施。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陕西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陕公布10家环境违法企业 整改不达标将“按日计罚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此次查处的10家企业分别是,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蒲城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榆林凯越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紫阳明华煤矿、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方营运商广州市环保技术设备公司商洛分公司、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从公司名称可以看出,此次环境违法的企业大部分都属于能源化工企业,其环境违法、违规风险往往较大。如果根据之前的相关环保法规,许多处罚都是一次性交付罚金,对于有些大企业来说完全是可以承受的。

    但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些企业现在面对的将不仅仅是整改和罚金,如果整改不到位,还将会有“按日计罚”的罚金,并且罚金将会上不封顶,直至企业整改达标。

    “与老法相比,新《环保法》增加了查封、扣押、停产直至拘留违法企业负责人等处罚项目,对处罚实行上不封顶,按日计罚。”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解释说,“按日计罚”之前还是会给企业留出整改的时间,但如果超过了期限,将坚决按照相关处罚制度进行罚款,严重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

     ”与“”并行 群众举报仍为重要渠道

    去年底,由陕西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采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将企业破坏环境和违法排污的行为呈现在全社会监督之下。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10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就有3起来自于群众举报,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介绍,在该《办法》实施以来,群众的环境投诉热情很高,几乎是大批量增加,而对于举报经过核实确有其事的,环保部门也将会根据相关办法予以奖励。

    一边是对于群众的“”,一边是对于企业的“”。在马小现看来这都体现了政府对于改善环境的决心。

    “一些企业认为新法过于严格,向我们反映企业被市场和环保的双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希望政府的环境执法能够宽松一点。但我认为守法其实只是底线,不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守法,这不是高要求,这只是一个底线要求。”马小现说。

    发布会现场,马小现表示,新《环保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优化产业结构,更好地遏制企业违法排污。下一步环保执法只会越来越严格,对于企业来说只有下决心重视环保,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才是唯一出路。(记者 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