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法院两名法官被授予“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09.03.2015  20:01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发扬全县广大妇女自强不息、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近日,市妇联、户县县委在“三八”妇女节表彰了一批先进妇女工作者,户县法院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吴燕维同志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余下法庭庭长王维妙同志被县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吴燕维同志担任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以来,在工作中兢兢业业,针对目前交通事故案件日益增多以及案件呈复杂化的趋势,她在审理案件时,认真谨慎,充分权衡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因素提前预计和预防,努力达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了响应上级法院及院党组提出的“审判五进”的要求,改变以往传统的审判模式,她积极创造条件,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办案,并对一些较典型的案件,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在方便群众参加诉讼的同时又教育了周围的一大片,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

        王维妙同志自担任余下法庭庭长以来,始终如一的坚持公正无私办案,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审理案件近两千件,未出现错案。她对待每位当事人,特别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认死理的当事人,总是笑脸相迎、认真倾听、耐心解答、仔细办理,使急躁有怨气的当事人欣然离去。她清正廉洁,遵章守纪,多年来始终恪守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操守和职业道德,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作为法庭庭长,她在尽职尽责管理庭里的工作,克服了家中老人多病、夫妻两地分居等诸多困难,与全体干警团结协作,共同奋进,使余下法庭的工作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户县法院,这样优秀的女法官还有很多,她们正是凭着对工作的满腔热忱和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诠释着一位司法工作者对法律的忠诚和热爱,谱写着一名女性法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