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房地产项目审批工作,优化投资环境,近日,西安市政府出台《西安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将有针对性地解决房地产项目审批环节多、程序烦琐、时限长等问题,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房地产项目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能够协调解决或者,交由一个部门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会审,不再由房地产企业逐个办理手续;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不设审批事项或前置条件。
按照“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原则,将房地产项目的审批事项,划分为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推行并联审批。每个阶段由一个部门牵头,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统一告知房地产企业审批结果。
建立联合验收制度,统一组织集中验收,统一反馈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发放验收合格证书。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各相关部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方便企业办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审批事项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牵头,将发改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局的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局的城乡规划、地下管网规划等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提升报建审批效率。(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张维
西安规范房地产项目审批 可合并办理交由一部门牵头 -
西安08:08 12.11.2015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