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强占房屋拒不履行 法院执行强制腾房

14.09.2015  18:27
        陕西法院网讯      9月10日,在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依法对位于上郡路某单元房进行了强制腾房。

        申请执行人韦某在2011年8月份向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借款100万元,并由余某和白某为其担保。2012年10月份,韦某在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后向法院起诉,经法院民事调解后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张某分期偿还被告韦某本金100万元及利息,被告余某、白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在到了协议约定的期限之后,赵某等人仍迟迟不履行调解内容,无奈之下,韦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张某的房产在评估拍卖后仍不足以偿还韦某的借款,区法院依法对另一执行人余某名下的某房产进行了查封,并进行了评估拍卖。但余某却占据房屋不肯配合法院腾房。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10日上午,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对整个腾房的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同时邀请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强制腾房,对腾房全过程进行见证和监督,真正做到公正、公开。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面临的难题,而由于受辖区经济影响,榆阳区法院近年来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执行工作更是艰巨。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法院多措并举,充分用足查封、扣押、拍卖、拘留等手段,同时采用曝光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多方联动、集中执行等方法,加大打击“老赖”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努力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