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在法庭上。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经审理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