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坠落物砸伤他人 房屋所有人被判担责
14.04.2015 16:38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5月6日,70多岁的田老汉在吴起县某镇街道闲转时,发现一处地方有垃圾,便对垃圾进行清扫,当其将清扫的垃圾倒往某卫生院巷时,突然一阵风袭来,将该卫生院平板房屋顶搁置的砖块、油毡吹落,砸向田老汉头部,致其当场受伤昏迷。随之,田老汉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前往宁夏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9.98万余元。经鉴定,田老汉颅脑损伤致双下肢肌力低下,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择期行颅骨缺损修补术约需3.5万元;存在部分护理依赖,需护理人员1人,期限为3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派出所现场勘察情况等,可以确定田老汉受伤系卫生院房顶坠落物掉下所致,且卫生院作为建筑物所有人,对其屋顶搁置的砖块、油毡坠落给原告造成的损害结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一旦高空坠物伤人,肇事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文来源: 法院
14.04.20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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