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后呕吐投诉5天后才获回复 西安律师起诉食药监局

21.04.2016  09:16

  吃早餐后呕吐,怀疑早餐有问题,于是拨打举报电话,5天后获食药监局反馈调查结果,称并未发现问题。西安律师段万金认为,食药监局在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够及时,将其起诉至法院。

  昨日华商报A02版报道此事后,引起市民关注。对于此事,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依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投诉时是否“及时”?

  从事多年立法工作的资深立法专家赵建纲表示,“及时”是立法中一个模糊的提法,不是准确的时间概念。立法的本意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尽快介入、尽快作为,在最短时间内展开调查。在立法中应当尽可能明确表述,但遇到难以概括的情形时,就会用到“及时”这样的表述。

  “如果确实是没有其他事也不去调查,这就是懒政了。”赵建纲说,食药监局究竟是否做到了及时,双方可各自举证,由法官来裁决。这件事也提醒执法部门,应当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否则,群众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这也是这件事的意义所在。

  “及时不等于当时。”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彭涛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没有拖延,没有置之不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去做就算及时。比如接到100个举报,先来的先去,重要的先去,安排好轻重缓急,只要没有耽误,就不算不及时。他认为,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对于是否及时的判断更为权威,当然不排除有时上级机关有偏袒下级机关的可能性,但法院在尊重行政机关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和合理,可以进行最终裁定。 华商报记者 杜鹃

  >>要求行政作为,他们把相关部门告到法院

  要求公开征收土地等信息未获答复,街办被起诉

  田某等人是西安市长安区人。2014年8月12日、23日,他们向长安区滦镇街道办邮寄提交了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征收土地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在内的相关政府信息,但没有得到答复,遂将滦镇街道办起诉至长安区法院。去年7月,长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滦镇街道办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向原告告知或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滦镇街道办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向原告告知或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

  收到开庭传票,环保局立即查处被投诉的烧烤店

  李老师家住户县甘亭街办一小区,2014年11月底,楼下一家自助烧烤店开始营业,噪音和油烟污染影响他家生活。多次协商无果,李老师向户县环保局邮寄一份申请,要求按规定对无环评手续的自助烧烤店进行查处,但未得到答复,也未收到环保局的查处结果告知书。去年7月,李老师将户县环保局告上法院,要求其对烧烤店违法行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户县环保局收到开庭传票后,立即查处被投诉的烧烤店。随后,李老师以环保局已做出行政处罚为由申请撤诉。 华商报记者宁军

  >>处置紧急情况,他们对时间这样要求

  公安:三环内10分钟须到现场

  西安市公安局在110接处警工作中明确要求,接警、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和受理后,必须立即出警,报警地点在三环以内10分钟、三环以外15分钟内到达现场(周至、户县、蓝田县公安局等参照执行)。

   消防:接到指令1分钟出警

  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火警指令后,值班消防队员会拉响电铃警报,消防队员换装、下楼、上车、直到消防车开出大门,所有动作必须在60秒内完成,即“1分钟出警”。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孙昊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