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中学生扒火车致残 告铁路局获赔26万余元

23.09.2014  14:08

   13岁中学生扒火车致残 告铁路局获赔26万余元

  13岁的小涛(化名)是北京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因好奇,他钻过铁路护栏,扒上一辆行进中的列车,在跳下时脚被碾轧致残。记者昨天获悉,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北京铁路局赔偿小涛26万余元。

  □案情

  跳车后脚被碾轧

  小涛起诉称,2013年5月10日16时许,他在丰台西站附近的铁路桥玩,该铁路桥下往来列车频繁,铁路两侧本应安装完整、有效的防护措施,但当时铁路北侧护栏底部有一高约40厘米、宽约60厘米的三角形缺口。小涛钻过缺口,进入铁路桥内。此时,恰有一列平板货运列车减速进站,出于对火车的好奇,小涛攀上列车,并随列车向丰台西站行进。在列车进站时,因担心被人发现,他跳下仍在前进的列车,在落地时不慎被列车碾过脚掌。经医院救治诊断,小涛右脚毁损伤,左脚拇趾末节受伤,左脚第二趾末节趾骨骨折,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

  □原告

  铁路局管理不善导致受伤致残

  小涛认为,北京铁路局因管理、防护措施不善,在本应严密无缝的铁路桥防护网上,居然存在足够一人穿越的缺口,且在其进入铁路桥、攀附列车的过程中,铁路工作人员始终没能发现异常,导致自己受伤致残。另外,经事故现场勘查,该防护网缺口上,横向装有一铁丝,可见铁路局对该缺口的存在是知情的,但该铁丝很容易就可抬起,对防止穿越毫无用处。铁路局既然发现了缺口,就应该及时有效修补,不能以一根铁丝敷衍了事,放任危险存在,最终造成小涛受伤。

  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小涛认为北京铁路局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故诉请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令北京铁路局赔偿医疗费、急救费、支具费等共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