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引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内容摘要: 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建立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更是考验我们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案件能力的重要手段。鉴于基层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以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为引领,加强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建设、队伍建设,改变传统的办案方式,在重拳打击腐败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真正做到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关键词: 规范执法行为 惩治腐败 预防职务犯罪
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及目标任务
2014年全国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加拿大等17各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依法办理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查办受贿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
以上数据表明2014年检察机关在惩治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就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目标而言,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仍然任重而道远。
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职务犯罪的产生是由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领导干部自身的思想认识还是起着关键作用。最近的热播剧《平凡的世界》中有这样的一句旁白让我印象深刻。这是从一个久久不能得到提拔而懈怠工作的县委书记身上得到的感悟。“你可以用理想的标准去要求人,但拿他来估计人是不行的。许多人由于过去的理想和信仰一次次被现实所粉碎,在眼下新的社会条件下,他们也变得现实起来,而这种人的所谓现实眼光不过是衰老心灵的一孔之见罢了。”领导干部在青年时期怀揣梦想、意气奋发,总想着有一番作为,所以非常积极努力的做好工作,而且在这一时期,接触不到权力核心,也就不容易滋生腐败的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收获,但却在名在利上没有达到自己所期盼的要求,眼看着同一起跑线上成长起来的人各个成就都在自己之上,难免会心里不平衡,思想上一松动,抗拒腐朽的能力也就随之下降,于是便在外界的各种利益关系的驱使或诱惑之下,怀着侥幸心理,或主动或被动的走上了职务犯罪这条道路。
职务犯罪不似其他犯罪侵害的只是单个个体或利益关系,它带来的是连锁反应,造成的危害更广泛,社会影响也更坏。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极度不信任就是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收受贿赂的政府官员,将一项关乎民生的市政工程交给一个没有施工资质的开发商来完成,这势必导致豆腐渣工程,最终危害的还是公共利益和政府信誉及形象。工程可以以最快的速度重建,但政府的信誉及廉洁形象遭受的损害却是十个这样的工程也难以重塑的。《左传》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所以对于检察机关而言,重拳打击职务犯罪,不仅是在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利益,更是在挽救国家的公共利益,重塑政府的廉洁形象。
二、基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存在的问题
(一)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不规范。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队伍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常抓不懈。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和整顿,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有较大改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但是,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检察人员特别是侦查预防部门干警违纪违法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办案安全事故高发。同时,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承担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职责,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更高。相比于其他国家机关和检察院的其他部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发生违纪违法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严重损害法律尊严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形象。
(二)职务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查办工作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当前职务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工程建设、土地资源、财政补贴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隐患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办案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案件线索少,案源渠道不宽,成案的少,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在一些部门还没有得到落实,办案网络平台对接尚未完全实现,在信息查询、线索移送、主动配合上还不够顺畅,线索发现能力受到限制。
(三)侦查和预防力量不足,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院人员少、任务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少数干警缺乏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对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把握还不准,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不深,法律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局限于传统的侦查思维模式,侦查视野不开阔,习惯凭老经验、老套路办案;个别干警执法不规范,还存在特权思想,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预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有待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预防工作多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覆盖面不宽,现有的网络预防工作开展不平衡,预防工作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检察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不够有力,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协调和联系还不够紧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宣传不够全面、深入,预防效果不明显,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和创新。
三、用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引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加强执法理念建设,推进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总书记强调的“五个过硬”和《决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强求,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为检察环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特别是,要把执法理念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理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要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检察机关与立法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其他部门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要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的制度,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检察队伍建设,建立初入检察官由省检察院统一招录、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执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予以立案、侦结、起诉,禁止有案不立、随意立案,禁止立“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后,要严格履行法定的告知、通知、送达等程序,对整个讯问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禁止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禁止违反程序、随意执法,禁止刑讯逼供或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侦讯过程中,办案人员要抓紧时机,及时调查取证,按照法定时限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禁止超期办案、禁止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自侦部门要端正执法态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用最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不因执法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而使无辜者受冤或使有罪者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坚定不移反腐败,重拳惩治职务犯罪。习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反腐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检察机关要落实总书记和《决定》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依法严格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落实“四个坚决”:即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四)改变传统办案方式,加强各部门联合“作战”。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各机关部门要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从检察机关内部而言,反贪、反渎、预防、控申、纪检各内设机构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联系,从案件线索的收集、到初查、到立案侦查、再到提起公诉要形成一个快速完整的办案体系,做到惩治和预防双管齐下。从外部而言检察机关要联合纪委、公安、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将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拓宽案源渠道、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关键作用,揪出领导干部当中的蛀虫,还人民一个廉洁的政治环境。
(五)坚持以“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惩治职务犯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注意激励良好的风俗多于施行刑罚。”我国古代的扁鹊也说“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所以“治病”要趁早,在治理职务犯罪时也要以预防为主,争取将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当今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针对受众群体的不同需要,必须选择最合适的媒体形式和渠道,提供超细分的服务,实现对受众的全面覆盖及最佳传播效果。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预防工作。
一是牢记“人民利益至上”,转变工作作风。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真正当好人民公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领导人民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因此而自豪,但我们自豪而不自满,决不会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因此,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祛除存在于干部身上的作风弊病,始终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使干部的群众观念入脑入心;要将群众路线牢牢记在心上,积极体现在行动上,以群众得到实惠、群众认可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来检验自身,丝毫不能懈怠。牢记“人民利益至上”,因为只有这样,思想上才不会产生腐朽,行为上才不会产生腐败,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二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宣传理念,建立阳光检务。首先检察机关的官网要及时进行更新,方便群众了解近期的工作动态,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工作内容要对外开放,不能使网站成为一个“有”但却无内容的虚拟工具。要在网站中建立群众匿名举报留言框,方便收集案件线索。其次针对部分不会使用电脑的群众,要设立一个检察机关的专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账号,及时的发布消息更新内容。联合法院,在制度允许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条件下,适当的将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通过网络平台对社会进行公开,以事实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加入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队伍中来。再次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人民群众当中,采取小品、微电影、警示教育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扼杀职务犯罪的萌芽。一方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加强对当地政府以及企业的监督,可以采取对重要岗位领导人进行约谈,不定期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开设职务犯罪预防培训课程等方式提前打一剂职务犯罪的预防针,使被监督者摄于法律的权威不敢也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另一方面要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档案查询管理工作,从源头治理腐败,加大职务犯罪成本,建立“廉洁准入、失信惩罚”的预防机制,利用非刑罚手段推进发腐败斗争现代的法治理念要求。
四、结语
“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关系民心向背的重大举措,而检察机关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不言而喻,在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后,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全面的提高和改善,但同时也给我们这些司法机关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查办职务犯罪领域。执法不规范、查办力度不大、执法队伍素质低下、预防环节薄弱等问题均制约着基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当下法治环境下,要加强检察队伍执法理念、工作作风建设,坚持用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提高自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坚持重拳打击职务犯罪,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用文明、规范的执法行为惩治职务犯罪,起到查办一起、惊醒一片的效果,用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职务犯罪,推动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早日建成。
(作者:眉县人民检察院 邓伟华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