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扎实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会议通报了全省法院专项活动及清理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及一年以上其他未结案件进展情况,听取了各中院专项活动汇报,分析研究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活动后期工作进行再安排。
2014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结合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省法院执行工作“三项制度”,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专项活动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专项活动中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和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已完成目标任务的60%。
谭爱华局长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提高对专项活动重要性的再认识。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活动重要性,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在人、财、物上向执行工作倾斜,为专项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二要强化工作措施。会后各位局长要及时向院党组和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省法院要及时通报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各中院也要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打好清理“三类案件”攻坚战。三要加强督导检查。清理“三类案件”任务重点在基层,省法院将在5月下旬对专项活动进行检查和督导。各中院也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基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清案责任,明确办理期限,全力推进案件清理进程,务必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四要确保案件质量。要按照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落实四点意见,严格结案标准不走样。要认真做好案件核录补录工作,实事求是地录入案件。各中院要重点把握案件退出程序问题,学习借鉴安康汉滨区法院的“四查”“一限”“一拘”“一搜”等好的做法,确保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五是要加强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好的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督促履行法律义务。省法院执行局要收集资料编发简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