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文正式批复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07.06.2016  09:18
 

  6月2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16]209号批复我省泾河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这是东庄水利枢纽16个前置要件的第11个,2016年拿到的第3个前置要件批复。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设计砼双曲拱坝坝高230米,水库总库容32.8亿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144亿元。工程建设总工期95个月,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604.9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批复要求执行水土保持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检测工作。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015年2月编制完成并报水利部,2015年7月水利部水规总院主持进行了技术审查,今年4月按照审查意见完成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补充修改完善并报水利部。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