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朋友借钱 走到朋友家门口改借为偷

27.01.2015  03:32

向同事借款不成,反而在同事家中盗窃。1月22日,扶风法院公开宣判此起盗窃案件,判处男子张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是 陕西 富平人,去年3月份来到扶风县,在扶风某砖厂做装载机司机。工作期间,认识了同事赵某。之前,张某因买车欠下许多债务,债主催的紧,他便想着 能从同事赵某处借些钱用于偿还买车的欠款。去年10月9日上午,张某本打算到赵某家中去借款,到达赵某家门口时,给赵某打电话,赵某先是未接电话,之后将 手机关机。张某认为赵某不想给自己借钱。因之前张某在赵某家中曾发现有存单和现金,遂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随后,他来到赵某家中,趁赵某 母亲不备,盗得赵某卧室内现金3600元、陕西信合储蓄存单4张。因赵某将存单挂失,被告人未取出现金。随后,发现家中财物丢失,赵某家人及时报了警,张 某被抓。 经扶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判处以上刑罚。华商记者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