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违法经营 停车场低价承包 西安市锦园新世纪小区业主愤怒维权

12.02.2015  11:31

未央区物业办监管不力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管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管理,然而,成立不到一年的西安市未央区锦园新世纪小区业主委员会却喧宾夺主,越俎代庖,在小区大张旗鼓地搞起了一系列违法经营活动,侵害业主利益,引起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
  锦园新世纪花园社区南邻著名的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是西安市北郊一所设施齐全、环境优雅、规模较大的住宅社区,占地450亩,有3400多户,上万人入住。社区建立10年来,由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家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为此,广大业主千呼万唤,强烈要求成立自己的组织,监督物业公司依法依规为广大业主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去年初,有9人自告奋勇成立了“业委会筹备组”,但当他们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起进入许多业主家里为他们投票的时候,善良的人们已经发现并提出质疑,这些人没有详细的工作简历介绍,其中有3人还来自同一幢楼上,无论从工作能力、知识结构还是人缘品德,许多人都对他们能否胜任打上了一个大大的“?”。但不知为什么,在未公布得票的情况下,最终的结果是这些人“顺利当选”。果不其然,他们一上台,就急不可耐地开始搞起了经营活动,不到一年时间,其所作所为,已经完全验证了许多人的当初怀疑,导致当年强烈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广大业主如今却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
  首先,他们强行将小区北门停车场归为己有,未经公开竞标,未取得业主大会授权,未办理任何合法经营手续,以每年20万元的超低价格承包给了外面的一个商户,并高价收取业主的停车费。业主们一算,按现在的这个每车每月260元收费价格计算,该停车场每年至少收入在百万元左右。对于这20万元如何使用,业委会向大家解释主要用于小区设施的维修。大家不明白,那业主交大修基金干什么?小区聘物业公司干什么?看来,过去大家可以免费停车的地方,如今却成了业委会赚钱的工具。其次,他们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未与物业公司沟通,未办理任何合法经营手续,擅自将小区内的一些公用房以超低的价格出租给商户,不仅损害了业主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给小区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使物业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化。再次,他们上任后,默许有关部门将一直给小区供暖的北郊热力公司舍近求远更换为南郊热力公司,并给每户安装了所谓节约能源的控制流量表,导致供暖效果大不如前,业主意见很大,许多业主已明确表示将拒交今年供暖费剩余的部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这个小区的业委会不仅未按法律规定正当行使业委会应有的职权,也未制定一系列业委会应有的规章制度,而是把工作中心放在与物业公司的争权夺利上,并以要重新招聘物业公司为由要挟现任物业公司听自己的话,配合自己谋取不法利益。比如,眼下物业公司就正在违心地配合业委会搞所谓的“业主电话调查”,妄图取得业主们的授权,并补办停车场的合法手续。
  面对业委会的一系列违法行径,锦园新世纪广大业主奋起维权,他们先后多次找到未央区物业办,物业办一位岳姓的工作人员和一位孔姓的主任先后接待了大家,并叫来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当着三方的面宣布暂停停车场收费。回去后业委会也向小区张贴了《告示》,表示要进行业主调查,调查期间暂停收费。但仅仅暂停了两天,到第三天,停车场又继续收费了,这次,当业主们找到区物业办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物业办也态度大变,孔主任避而不见,岳同志强词夺理,说什么“我们已经作了处理,人家不执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是少数业主,只能代表你们自己,人家是业委会,代表整个小区”等等。2月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这位姓岳的同志,追问他既然作了“暂停收费”的决定,为什么不下“书面通告”,他告诉记者:“我们有会议记录,下书面东西得谨慎。”记者再继续追问:“不下书面东西,业委会又继续收费,作为代表政府的物业办如何作为?”他请示领导后回答:“这件事情按有关规定,我们已经转交给大明宫街道办去处理。”显然,又开始玩起了“踢皮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按照首问负责制,未央区物业办有责任和义务下书面通告,纠正锦园业委会的违法行径。
  截止记者发稿时止,该小区广大业主已维权近一个月,由于未央区物业办等单位监管不力,导致无任何合法手续、无业主大会授权的停车场仍在经营,业主们与业委会的斗争还在持续,他们先后三次切断停车场的电源,并不断地用车辆堵门,大明宫派出所也曾出面协调,但至今都无济于事,显然,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此事如何解决,本报将拭目以待并持续关注。

      (李峰  黄朴 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