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第四期)

22.07.2016  21:18

   一、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完善系统功能。优化了线上审批环节预受理、受理、办理、特别程序的操作流程;实现了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线上受理办理,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增加了在项目受理之前,申请人可修改补充申报信息功能;解决了跨行政区域项目不能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审批人员无法查看项目等问题。
  2.规范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陕西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陕发改投资〔2016〕786号)。
  3.加快推进平台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等23个省级部门将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通知》;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印发了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工作意见,安康市、石泉县等市县发布了在线平台实施方案;省信息中心完成宝鸡、榆林、咸阳、杨凌、安塞、富平、旬阳、大荔、岚皋、沣东新城、沣西新城和省水利厅等14场 “精准”培训。
  4.积极开展平台对接工作。省统计局、省环保厅与在线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省政务中心以及咸阳、杨凌政务中心系统与在线平台进行了初步对接。
   二、项目申报和办理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省通过在线平台共申报项目4727个,项目数量在全国37个省(市、区,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中排第5位。其中,向市县部门申报项目4367个、投资额6334.42亿元;向省级部门申报项目360个,投资额1200.98亿元。已办结项目2664个、总投资3860.09亿元,其中市县办结项目2577个、总投资3370.72亿元,省级办结项目87个、总投资489.37亿元(详见附件1)。宝鸡、榆林、渭南项目办结情况较好。项目在线申办个数为零的县(区)为:黄龙县、宁陕县。
   三、省级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截至6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安监局、省文物局、省人防办、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14个部门应用在线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210个,其中预受理的事项58个,受理事项42个,办结事项110个(详见附件2)。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1.个别县(区)、部门仍未使用在线平台办理业务。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288号)要求,未使用平台办理业务的地方和部门,应立即整改,抓紧开展使用在线平台办理审批业务的相关工作。
  2.6月底,报建阶段事项已上线运行,与报建阶段审批事项相关的部门应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报建阶段审批事项,并要积极指导和服务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在线平台申报审批事项,帮助项目申请人顺利完成项目申报。
  3.项目受理、办理效率有待提高。各部门审批员应按要求及时受理办理项目申请,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审批事项的项目,应及时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受理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登记到在线平台;对于线下已完成审批工作的项目,应在在线平台进行补充操作并上传批复文件。
   五、7月份重点工作
  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地方与中央平台平台对接数据清单V2.0》对平台进行改造,确定中省市县审批事项对应关系,完善中省平台上下协办、外商投资申办功能,增加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功能。
  2.完成开发区审批事项梳理、发送各市征求意见后,报请省政府审定。
  3.继续做好市、县(区)精准培训工作。

   附件:1.1-6月各市(区)在线平台项目办理情况;2.1-6月省级部门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