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为停车位起争执 法院调解化干戈

30.10.2014  10:0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的日益增多,停车位日益成为广大车主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2014年10月23日,陕西留坝法院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抢占停车位引发打架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都在县城经营出租车,相互认识,2014年5月份,为了抢占停车位,言语不和互相殴打,被他人拉开,双方均受伤住院。经医院诊断原告左肘关节脱臼,被告头部受伤,双方均产生了经济损失。出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无效后,原告起诉到法院,留坝法院接到此案,征询双方意见后进行了诉前调解,在第一轮的面对面调解中,经查明双方医疗费基本相当,住院时间相同,但原告称胳膊伤情未彻底好转,需要三个月的误工期,要求的赔偿数额偏高,被告不愿支付,因此未调解成功。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进行了第二轮的背靠背调解,经过与双方反复的沟通和分析,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以情理、道德相结合为双方做了思想疏通工作,后原告承认确因自己出言不逊才造成互殴的情况,表示主动让步,被告也认识到自己有赔偿义务,在各自产生的医疗等费用相抵消后,被告赔偿原告3000元,双方达成一致,案件款当庭履行,此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表示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要理智对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