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部门分工确定 众多民生热点全涵盖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讯 (记者张维)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本报记者梳理出部分内容,涉及经 济运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新型城镇化新范例等一揽子重点工作,其中覆盖就业、公积金提取、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高考等民生热点。被列第一位者为牵 头部门,其他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煤炭和兰炭出省销售、重大装备首台风险补偿、建材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对接、企业用电用气直供等产销衔接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二)在稳步增加一次能源产能的同时,支持煤制芳烃、甲醇制烯烃和煤制油项目,促进高端化工加速成长。发挥闪存与智能终端、混合动力汽车与新能源电 池、干支线飞机与无人机、生物疫苗等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依托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和 汉中 航空智慧新城,打造具有一流水准的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 天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以尽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新支柱为目标,继续抓好30个重大文化项目,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制造业、大宗商品、农产品和保税四大物流体系,促进文化、物流、会展、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等负责)
(四)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现代服务业增长9%左右,其中文化产业增长25%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五)紧盯国家政策取向,以我为主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降低准入门槛,推广PPP模式,落实项目质量评估和目标考核制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万亿元,增长2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确保西合复线、沣河综合治理、铜黄高速二通道、西咸北环线等项目建成投用,其中高速公路里程突破5000公里。力促关中城际铁路、吴定高速、安康新机场、斗门水库、渭南热电联产、陕北至潍坊输电线路、四医大综合园区等一批项目按期开工。进一步加快西包客专、西安地铁、沿黄河公路、延安新机场、引汉济渭、东庄水库、陕北黄河引水、镇安抽水蓄能电站、电力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前期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七)继续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业厅牵头)
(八)切实抓好粮食主产县、旱作高产县和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整县果业转型升级,积极打造肉蛋奶生产重点县,因地制宜发展蔬菜、茶叶、干果和木本油料等产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600万亩,总产1150万吨。(省农业厅等负责)
(九)开展耕地质量测定和建档工作,推广精确施肥、节水灌溉、绿色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行农机分类补贴,新增基本农田50万亩、节水灌溉80万亩、陕北治沟造地8万亩,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业厅牵头)
(十一)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让广大农民放手闯市场、放心去创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十二)坚决落实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联动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健全兼顾各类人员保障待遇正常 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等负责)
(十三)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增长13%左右,瞄准群众多样化需求,依靠市场力量创新消费业态。(省商务厅牵头)
(十四)加快建设国家信息网络和大数据骨干项目,积极引进电商、物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互联网内容产业,促进电子商务和信息消费大发展。(省工信厅等负责)
(十五)结合建设文化旅游名镇、美丽乡村和保护古村落,支持民俗体验、观光农业和农家乐、自驾游等特色休闲消费加快发展。(省旅游局、省住建厅等负责)
(十六)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医疗、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等负责)
(十七)实行公租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并轨,出台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政策,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省住建厅牵头)
(十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营造良好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等负责)
(十九)大力支持西安交大 科技 创新港建设,积极复制西安光机所科技创新机制,总结推广延长模式,完善六所工研院运行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负责)
(二十)加快建设20个中试基地,全力推进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的应用,尽快突破科研项目与产业发展脱节的瓶颈制 约。(省科技厅牵头) (二十一)深入实施“千亿百项”技改和军民结合“双百”工程,提升有色、食品、纺织、钢铁、水泥等行业水平,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军工民企有机融 合。(省工信厅等负责)
(二十二)持续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争取设立关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各市创办国家级高新区和科技园。做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继续支持金 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业务,探索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积极借鉴中关村实行的股权激励、销售收入提成、 成果处置收益等分配方式,最大限度激发广大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业激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金融办、 陕西 银监局等负责)
(二十三)以“负面清单”方式明确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范围,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金融、石油、公用事业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四)实施国有企业经营体制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二十五)积极推进土地、电力、天然气、水等要素市场建设,修订政府定价目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六)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拨改投”等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面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负责)
(二十七)组建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争取民营银行试点取得突破,加快省内银行“走出去”步伐。(省金融办、陕西银监局等负责)
(二十八)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省农业厅牵头)
(二十九)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保留审批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省编办牵头)
(三十)积极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试行“三证合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健全社会信用、企业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体系,建立谁许可、谁监管责任清单。(省工商局牵头)
(三十一)深入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加大对计划单列市的支持力度,完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加快实施镇村综合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镇级市。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三十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三十三)加强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建设,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负责)
(三十四)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等负责)
(三十五)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强监管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工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十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全监管局牵头)
(三十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 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民委(省宗教局)、省政府法制办等 负责)
(三十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陕西建设,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等负责)
(三十九)实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进一步放宽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十)搞好陕韩产业合作园区、中俄丝绸之路高科技产业园区和中国—中亚经济合作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国与新加坡政府合作项目落户,全面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区域协作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十一)加强与中亚国家和澳大利亚等国在资源勘探、开发领域的合作,加快页岩气开发步伐,鼓励装备制造、航空、汽车、电子信息领域骨干企业与外商 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杨凌建立“一带一路”农业技术援外培训基地和在国外实施节水农业、良种繁育、生物工程项目,引导建材、食品、纺织、水泥、光伏企业到中 亚国家释放产能。(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农业厅、省外事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十二)用足用活出口退税政策,巩固果汁、重型货车、石油钻采设备等优势产品地位,扩大电子信息产品、飞机及零部件出口份额,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外事办等负责)
(四十三)狠抓陕粤港澳等重大招商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6亿美元、引进内资5400亿元,进出口突破300亿美元,其中出口150亿美元。(省商务厅牵头)
(四十四)以西安海关获准复制上海自贸区制度为契机,加快构建公平、统一、高效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加工、物流、结算等领域与世界 接轨,扎实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园区筹建申报工作。围绕大通关加强与口岸城市的合作,支持宝鸡申报高新综合保税区,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省发展改 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口岸办、省委网信办、西安海关等负责)
(四十五)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航空城和铁路物流集散中心,组建中亚五国能源交易平台,增开国际航线和货运班机,提升“长安号”营运能力,促进陆空运输一体化和交通、物流、信息设施互联互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口岸办、西安海关、西安铁路局等负责)
(四十六)争取国家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西安申报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委网信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等负责)
(四十七)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圆桌会议机制,推动各国在陕设立领事机构,争取与更多国家建立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关系。(省外事办牵头)
(四十八)依托欧亚经济论坛举办首届上合组织成员国商品交易会,开展西安•泉州“一带一路”起点对话,办好西洽会暨丝博会、农高会、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孙思邈医药文化节等活动。(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事办等负责)
(四十九)支持西安交大、西北大学等校与中亚国家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或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加快建设中亚教育培训基地,把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教育合作不断引向深入。(省教育厅、省外事办等负责)
(五十)深化国际文化旅游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同开展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进一步提升陕西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外事办等负责)
(五十一)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体系,审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十二)强化企业缴费责任,落实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常住人口中的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五十三)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发展规划,未能进入公办学校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高考。(省教育厅牵头)
(五十四)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健全常态化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和督查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五十五)建立以常住人口为重要因素安排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发展城投基金。(省财政厅牵头)
(五十六)指导各市县制定修编相关规划,全面启动建制镇规划编制工作,在榆林和富平、石泉等地进行“多规合一”试点,在西安、宝鸡、汉中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五十七)进一步加大省市共建大西安力度,全力支持西咸新区大胆探索,理顺体制机制,加快项目建设,高水平推进各项工作。支持宝鸡、榆林、汉中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负责)
(五十八)继续抓好43个重点县城、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等负责)
(五十九)以提高入住率为重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抓紧完善在建项目综合服务设施,新建项目更加注重选址宜居性,建成项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全 年新建保障性住房16.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87万户,出台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内改造26.77万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六十)统筹建设其他市政设施,增强电力、给排水、供热、通信保障能力,加快县城过境公路改造进度,健全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积极发展立体停车场,合理布局公益性菜市场和便民超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六十一)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和公共空间使用等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和各项社会活动,尤其要解决好居民关切的交通拥堵、市容不整、公共空间少、服务盲点多等突出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负责)
(六十二)重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