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榆林支付宝账户进入执行视野

29.04.2016  10:36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对被执行人刘某、张某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查遍各大银行都没有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大额存款。后在查看被执行人张某的账户明细时,法官发现其有支付宝转账记录,马上意识到,现在很多老赖都了解了法院的执行程序,知道把钱存在银行很快就会被法院查到,于是就把钱存进类似支付宝的网络虚拟账户,以此规避法院执行。

        掌握了详尽的案件信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奔赴杭州市阿里巴巴总部,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自冻结之日起该支付宝账号不能用于支付、提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表示全力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让老赖无处藏身。

        与冻结传统银行存款相比,支付宝等网络账户能够进入执行行列,是榆林中院创新执行方式,拓宽执行渠道,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切实举措。

        支付宝公司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如需冻结老赖名下的支付宝账号,法院只需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两个以上办案法官的执行公务证、工作证复印件邮寄到阿里巴巴公司,他们就会执行冻结事宜,并及时将有关回执材料寄回法院。